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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马鞍山市委、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措施

  11、积极发展农村现代流通业。深入开展农村商品流通改革和市场建设试点,加快农村消费品流通、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农产品销售等体系建设,年内建成一批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连锁店和农资配送中心、连锁店。
  12、全面推进农民创业。研究制定农村能人创企业的扶持政策,改善农民创业环境,引导农民自主创业。加大“阳光工程”实施力度,扩大培训规模,提升农民职业技能水平,年内完成农民职业技能培训6000人、就业引导性培训10000人。加强农村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今年全市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0000人。市财政安排补助资金450万元,支持被征地农民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及输出。
  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13、加快农村小城镇建设和水利、道路、安全饮用水、电网改造等工程建设。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投资26亿元,大力推进重点镇、新农村建设试点村、乡镇工业集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水利等配套设施建设。加快农村水利建设,继续按计划抓好对病险涵闸的除险改造。大力支持国债水利项目和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提高农村防洪排涝能力。加快农村道路建设,市财政筹措配套资金2600万元,用于推进农村公路“村村通”工程,力争年内实现“村村通”;抓紧制定管理措施,加强对农村公路的维护和管理。继续抓好部省通达工程建设,年内建成围乌路、新黄路工程,完成黄池大桥项目前期工作并争取立项。继续推进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在去年已解决10万农民安全饮用水的基础上,再解决30万农民安全饮用水问题,市财政按进度安排补助资金3200万元。加强城乡电网配套改造,完成一批重点变电所扩建和新项目建设,提高城乡电网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
  14、加强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生态建设。开展以垃圾集中无害化处理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活动,改善农村环境卫生和村容村貌,今年整治面达到80%以上。市财政安排生态林保护专项资金,用于巩固林业退耕还林成果,加快生态公益林、长江防护林建设,实施林相改造工程。
  五、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
  15、加大对农村教育扶持力度。普及和巩固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继续落实对农村特困家庭学生义务教育免收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政策。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提高农村高中阶段毛入学率。积极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扩大职业教育补助券发放范围。推进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300万元,用于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和教育城域网建设,力争覆盖到每一所农村小学。制定实施城乡中小学发展规划,加快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推进农村中小学校布局调整,扩大中心小学和完小规模。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鼓励大学毕业的师范生到农村学校任教,组织城镇优秀教师到农村定点、定期支教。加大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力度,提高农村学校办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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