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坚持原则,规范操作。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是一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既要依法行政,又要有情操作。各职能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始终坚持“教育在先,查处在后,疏导为主,取缔为辅”的工作方针。要区别不同情况,切实加强引导、扶持和规范。对无重大危害行业以及经营条件、范围、项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合法经营;对社会危害严重,特别是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应予坚决查处或取缔。
附件: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〇〇六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
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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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长: │刘荣华 │市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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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组长: │王兴无 │市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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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耿锦昌 │市工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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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员: │崔 林 │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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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军政 │市监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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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陶文俊 │市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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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海翔 │市劳动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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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龚玉芝 │市建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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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少平 │市交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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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育东 │市农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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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 涛 │市新闻出版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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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建生 │市卫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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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同乐 │市环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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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 烨 │市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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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安胜 │市安全生产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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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 斌 │市市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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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耕宽 │市工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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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思辉 │市质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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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文标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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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凤利民 │市烟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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