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深化国企国资改革。以竞争性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为抓手,加快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健全。加大国资营运公司的整合力度,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进一步健全国资营运新体制。进一步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经营业绩考核体系,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和国资产权转让行为。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出资人制度,健全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探索改进国资营运公司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的任用和考核方式,加大国资营运公司内部管理的改革力度。加快垄断行业制度创新,防止出现新的政企不分。推进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研究制订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改革指导意见和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加强和规范对市政公用行业的市场监管。
4.引导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按照“非禁即入”原则,进一步清理各种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歧视性规定,努力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市场环境。加快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等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培育成长型中小企业。引导民营企业创新体制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快专业市场建设,推进品牌提升,增强地方经济竞争力。加强企业融资工作的指导和服务,整合优势企业优质资产,扩大直接融资比重。
5.深化农村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和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试点。完成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畜牧兽医体系改革和农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完善农村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因灾致贫”的风险防范机制,进一步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全面实施政策性农民住房保险。加强农贷担保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农村住房抵押贷款的试点,扩大农村融资渠道,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二)着力深化社会体制改革。
1.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健全最低工资制度,建立完善工资协商机制,加强劳动监测,建立工资正常增长和防范工资拖欠的体制机制。加强对垄断行业和国有部门收入分配的监管和调控。
2.加快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全面推进统筹城乡就业工作。进一步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对困难群众就业和被征地农民转移就业的援助政策。加快建设城乡社会保险体系,完善城镇社会保险“五费合征”的征缴管理制度。继续推进养老保险扩面、工伤保险全覆盖、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健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巩固和完善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深化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建设,加大对困难群众的帮扶力度。
3.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制下教育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面落实困难学生的就学援助,保障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深化学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完善基础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整合资源,优化专业设置,发展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鼓励发展民办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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