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各单位、各处室要把加强作风建设摆上重要位置,主要负责人要负总责,建立工作责任制,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逐步建立领导带头、全员参与、目标管理、制度保证的加强作风建设的工作机制,保证本单位、本处室作风建设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建立健全局机关作风建设民主监督机制
1.完善局机关作风建设投诉受理制度。设立投诉电话和电子信箱,在办公大楼一楼大厅设立作风建设意见箱,接受基层、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我局工作人员作风的投诉。在我局工作网站开设“公众留言板”栏目,各处室指定专人负责回复“公众留言板”的咨询、投诉、意见、建议等。要把“公众留言板”建设成为联系、沟通社会和群众的桥梁,加强日常维护工作,提高答复效率和质量,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加强对投诉件办理情况的督促检查,并以适当方式公布投诉处理情况,接受基层和群众的监督。
2.完善局机关作风建设意见建议征集制度。不定期深入各市、县(市、区)和医药企业,及时征求基层和群众对加强局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局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加强对意见建议征集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基层和群众监督的作用。
3.完善行风监督员制度。充分发挥从社会各界聘请的行风监督员的作用,加强与行风监督员的沟通交流,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对我局作风建设进行全方位监督。
三、坚持完善群众评议我局机关作风建设制度
1.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必须以基层、企业和群众满意为标准。要把让社会了解、受群众监督、请人民评判作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动力。借鉴“万人评议”省级机关作风建设活动经验,按照科学合理、公正公平、注重实效和简便易行的原则,建立并完善群众评议机关作风建设制度。坚持在较大范围内广开言路、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走群众路线,每年定期走访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药械企业、医院等相关单位,开展问卷调查和民意测评,充分听取基层、群众和行政相对人对我局机关和工作人员的意见并进行反馈。
2.按照工作职能的不同,制定比较科学合理的业绩考核体系,每年组织一次对综合部门与业务部门的分类考核。
3.评议活动原则上每两年组织一次。评议方式除了由作风办组织书面评议外,还将通过我局工作网站进行评议,并在适当时候通过媒体面向社会进行评议。评议方案由局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并组织实施。参评人员主要为与我局经常联系工作的基层单位、企业、群众,以及人大、政协代表,行风监督员,省级机关有关单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