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各市局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认真开展农村药品"两网"示范县建设工作。根据国家局《
关于印发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条件的通知》(国食药监市〔2006〕125号)精神,省局将制定全省示范县建设实施方案。各市应选择1-2个县(市)作为全省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经济发达地区的市应在全市推开,具体部署另行发文。
二、促进医药现代物流加快发展,提升药品流通业整体水平
(一)积极推动现代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在去年基础上,鼓励和支持有关方面再筹建2~3家物流中心,并确保年内全省有2家物流中心建成交付使用。择优选择第三方物流试点企业,发展第三方配送业务,促进医药物流的专业化,节约药品流通费用。通过完善物流基础设施,在全省范围内初步形成布局合理、网络通达、储存安全、运输快捷医药物流格局。
(二)促进药品流通业结构调整。坚持新开办药品批发企业准入标准,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鼓励大型医药批发和连锁企业跨区域发展,多层次、多渠道地整合现有流通资源。
(三)加快发展电子商务。支持一批企业率先开展药品电子商务。通过药品电子商务的开展,进一步推进江苏药品经营信息化进程,提高药品流通质量和效率。同时,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现经营信息和监管信息的共享。
三、加快实行信用分类管理,完善药品安全信用体系
(一)抓紧制定配套制度。包括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岗位责任制、药品安全信用信息采集制度、药品安全信用信息报送制度,等等。省局将从三季度开始,对部分企业试行打分评等,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
(二)完善监管数据库。按照“一企一档”要求,进一步充实基础数据,并结合机关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数据信息共享。搞好相关软件的开发,为实施信用信息的采集、报送、评价、发布提供技术支持。
(三)落实药品安全信用激励与惩戒措施。在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中组织开展“重质量、讲诚信”活动,根据信用评价结果,面向社会公布医药企业“红黑榜”名单。
四、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深入推进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专项治理
(一)落实工作责任。要针对广告审批、广告备案、媒体广告检查、药店店堂广告巡查、违规广告提请工商查处、发现可疑药品移送稽查部门查处等各个环节,建立起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到工作有规范、结果能检查、责任可追究。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各市、县局要切实担负起对辖区内广告实施监测的任务。
(二)完善工作机构。研究在省局增设广告审查处事宜,统一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审批和监督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