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暂停使用和审批鱼腥草注射液等7个注射剂的通知
(苏食药监安〔2006〕216号)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暂停使用和审批鱼腥草注射液等7个注射剂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6〕217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立即遵照执行。
一、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立即通知辖区内医疗机构暂停使用鱼腥草注射液等7个注射剂品种。
二、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加强鱼腥草注射液等7个注射剂品种的不良反应监测,如发现曾因使用上述品种出现严重药品不良反应的,及时报我局药品安全监管处和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