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发改委
第二责任单位:西工、伊川、嵩县、新安县人民政府
协助单位:市财政局
9.电气化县建设项目:重点做好第四批电气化县栾川、嵩县、汝阳、洛宁建设项目的上报和争取资金工作。拟争取国债资金300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发改委
第二责任单位:栾川、嵩县、汝阳、洛宁县人民政府
协助单位:市财政局
10.孟西灌区项目:要加快孟西灌区项目建设进度,重点做好国家追加资金的争取工作。拟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2700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发改委
第二责任单位:孟津县人民政府
11.烟草生产基础设施项目:拟争取国家资金3340万元,省补助500万元。
责任单位:市烟草局
12.水库移民扶持项目:争取国家政策资金7900万元,做好移民区基础设施和经济发展规划,争取上级项目及资金扶持。
第一责任单位:市小浪底移民局、水利局
第二责任单位:偃师、新安、孟津、嵩县、洛宁、伊川、汝阳、吉利区人民政府
13.现代农机装备推进项目:争取国家资金220万元(伊川、偃师)
第一责任单位:市农机局、发改委
第二责任单位:伊川县、偃师市人民政府
14.节水增效示范项目:加强全市节水灌溉项目的筛选和储备。2007年重点做好偃师缑氏镇5000亩葡萄滴灌项目的资金争取工作。拟争取国债资金100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发改委
第二责任单位:偃师市人民政府
15.新一代气象雷达项目:拟争取资金1317万元,其中:国债及部委专项1047万元,省基建270万元。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
16.沃土工程项目:拟争取国债资金400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第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17.种养业良种工程项目:拟争取国债资金1350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第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18.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改造10.6万亩中低产田项目,总投资5450万元,拟争取国家、省资金3200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农经委、农业综合开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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