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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加强全省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

江苏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加强全省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
(苏食药安委〔2006〕2号)


各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国办发〔2006〕24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06〕38号)精神,切实提高农村食品质量,有效净化农村食品市场,强化农村食品安全,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加强全省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农村食品安全关系到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农村社会稳定和协调发展。近年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采取了多种有效措施,在农村食品安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全省农村食品安全形势有所好转。但是,从总体上看,我省农村食品安全的状况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主要表现在:农村个体种植养殖的生产方式难以保证初级农产品安全;分布在农村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规模小、管理差,产品质量低劣;假冒伪劣食品从城市流向农村的趋势有所增长;农民收入低,购买能力不强,消费习俗陈旧,食品安全信息和知识较缺乏,防范意识和能力不强,往往成为假冒伪劣食品的受害者;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力量薄弱,监管资源分散,存在不少监管盲点和漏洞。农村食品安全已成为当前食品安全工作重要而紧迫的问题。没有农村的食品安全,就没有全省的食品安全,也就没有江苏的全面小康和基本实现现代化,更谈不上“两个率先”。农村食品安全问题,既是经济问题,也是社会问题,更是政治问题。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既是食品安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当前着力解决农村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抓好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
  二、进一步明确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广大农民饮食安全,促进农村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和总体目标: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规范、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的原则,针对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农民食品消费的特点,突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通过两年左右时间的集中整治,促进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全面升级,使农村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明显好转,农村食品经济健康发展,农村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有较大提高,农民饮食消费安全感明显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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