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7年全市外商暨台港澳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
(洛政办〔2007〕41号 2007年3月26日)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统计局、外汇局等六部委《关于
开展2007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07〕7号)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从2007年4月15日起,对全市外商暨台港澳投资企业开展联合年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时间:2007年4月15日至5月15日。
二、由商务局牵头,市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外汇管理局、财政局、统计局等部门成立洛阳市联合年检办公室,实行集中办公,统一负责全市参检企业的年检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洛南新区政府西街与开元大道交叉口西北角),办公时间为4月15日至5月15日,联系电话:63917259。
三、今年继续实行网上联合年检,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互相配合,依法审验企业报送的年检文件,不得随意增加审查内容,擅自提高或降低审查标准。对不符合年检要求的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通知其它参检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