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省政府工作报告和省政府第十六次全体会议提出的2007年重点工作分解立项的通知
(洛政办〔2007〕37号 2007年3月19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07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豫政办〔2007〕14号)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省政府第十六次全体会议提出的2007年各项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豫政办〔2007〕13号)精神,现将省《政府工作报告》和省政府第十六次全体会议提出的2007年重点工作涉及洛阳市的工作任务分解下发。请各责任单位抓紧制订具体实施意见,认真组织落实。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重点工作及时、全面完成。具体落实情况(附电子文档)请于6月15日、9月15日、12月20日分三次报市政府督查室。
一、省《政府工作报告》涉及的工作任务
1.坚持把“三农”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以发展现代农业为重点,促进粮食稳定增产、农民持续增收、农村更加和谐。巩固、完善和加强支农惠农政策。继续加大对“三农”的投入,稳定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规模,扩大良种补贴范围和品种,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规模、机型和范围。加大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力度,继续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测土配方施肥等补贴政策。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量主要用于农村,加大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村的比重。继续实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保持粮食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基本稳定。
由市农业局、财政局、发改委、国土资源局、粮食局、供销社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大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强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加快以优质小麦为重点的优质粮食生产加工基地建设,抓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继续支持产粮大县发展,积极开展中低产田改造,打造粮食生产核心区。大力发展高效经济作物和特色农业,推进水产养殖规模化、产业化。
由市发改委、农经委、农业局、国土资源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