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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班主任培训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对本地班主任培训工作制订实施方案,11月底前报省教育厅备案。
  2007年起全省启动班主任培训工作。各地要建立中小学班主任岗位培训制度。今后凡担任中小学班主任的教师,在上岗前或上岗后半年时间内均需接受30学时的专题培训。
  2006年12月底之前已担任班主任工作,但未参加过班主任专题培训的教师,在近年内完成30学时的专题培训。
  三、培训原则
  按照教育部《全国中小学班主任培训计划》中提出的针对性原则、实效性原则和创新性原则,针对不同阶段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不同学段班级管理工作的特点和要求设计培训内容。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重视经验交流,突出案例教学。针对中小学教师在职学习的特点,充分发挥现代远程教育手段的作用,不断提高班主任培训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四、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班主任工作基本规范、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班级活动设计与组织、班级管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留守儿童教育、相关教育政策法规等相关专题。
  五、培训管理
  凡中小学教师参加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班主任工作专题培训,且培训成绩合格,记入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档案。
  六、培训组织
  省教育厅组织并委托省级有关教师培训机构做好班主任培训者培训教研工作,为市、州、县做出培训示范,提供培训资源,指导督促各市、州开展班主任培训。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制订本区域班主任培训规划,组织并委托有关教师培训机构,负责本区域内高中班主任培训,组织市、州级骨干初中、小学班主任培训,指导县级开展班主任培训工作。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制订本区域中小学班主任培训计划,并委托教师培训机构组织实施本区域内中小学班主任全员培训工作,指导校级班主任培训,进行本区域中小学班主任培训工作管理,建立班主任培训学分登记档案。
  中小学校要制定本校班主任培训计划,积极组织本校班主任参加各层次的培训活动,组织班主任开展校本研修,进行班主任培训学分登记等。
  七、培训经费
  要坚持以各级政府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中小学班主任培训经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中小学班主任培训专项经费。不得向教师个人收取培训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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