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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药品研制秩序加强现场核查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药品研制秩序加强现场核查工作的通知
(苏食药监注〔2006〕252号)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整顿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我省药品研制秩序,根据《江苏省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注册现场核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核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的要求,现就组织我省药品注册申请人开展自查自纠和加强药品注册现场核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通知辖区内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研究机构按附件2中所列品种进行自查,对其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确认。
  二、注册申请人在自查中发现有违规问题的注册品种,应立即主动提出撤回申请,连同该品种的受理通知书原件,一并于2006年8月10日前报送我局药品注册处。经自查后确认无问题的品种,申请人在汇总后应对其真实性、完整性提交书面的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骑缝章后于2006年8月10日前上报我局药品注册处。
  三、督促各有关单位通过自查整改,规范药品注册申请行为,切实做到严格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药品注册的有关规定和《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药品的注册申报。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我局将不予受理注册申请人提出的注册申请,或要求申请人撤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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