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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督导工作的实施意见

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督导工作的实施意见
(川教[2006]284号)


各市、州教育局、财政局、政府教育督导室: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督导工作的意见》,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开展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督导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督导检查的内容
  (一)加强经费投入督导,推动政府分担责任落实到位
  1.对市(州)、县(市、区)政府统筹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省以下各级政府按照省级政府确定的分担比例足额落实经费的情况。
  2.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安排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各级政府义务教育经费依法增长和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情况;检查以县为主管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情况。检查地方各级政府建立经费支付管理制度的情况,以及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经费的情况。
  3.对地方各级政府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两免一补”政策落实情况,特别是贫困生界定、免费教科书发放情况以及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经费落实情况;学校公用经费安排情况;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情况;及时足额发放教职工工资情况和地方统一执行的津贴补贴及社会保障经费的落实情况。
  (二)加强经费使用督导,促进学校资金管理规范有效
  1、对学校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学校按规定科学合理编报预算的情况;按照预算及有关规定办理各项支出的情况;公用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财务收支公开情况。
  2、对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学校用于仪器设备的经费安排情况;检查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房屋建筑物、仪器设备、文体器材、图书资料等的管理使用情况。
  3、对学校教师培训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教师培训经费安排情况;检查学校按照师资培训计划和要求培训教师,提高教师素质和水平的情况。
  (三)加强改革效益督导,努力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水平
  1、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加强薄弱学校改造,逐步缩小地区间、城乡间、学校间义务教育差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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