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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临床试验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被处理单位负责人:        检查组负责人:     检查组组员:

  附件4:
  药物临床试验监督检查工作要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做好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所承担的药物临床试验项目监督检查工作,制订检查工作要求。
  一、检查人员应履行的职责
  严格遵循监督检查工作程序实施现场检查。在现场检查中客观反映现场检查情况,如实记录发现的问题,公正评价被检单位的情况,按时提交现场检查报告。对被检单位提供的信息资料负责保密。虚心接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被检单位的监督。
  二、检查人员应遵守的纪律
  1、不得接受被检单位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礼品等。
  2、检查期间,按规定标准食宿,不得携带亲友。
  3、检查期间,不参加被检单位安排的商业性娱乐活动。
  4、除按照规定提交省局资料和现场取证资料,不得私自向被检单位索取任何其它技术或管理资料。
  5、不作任何有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名誉的事情。
  三、现场检查应注意事项
  1、遵循检查方案,不要被检查单位的安排所左右,避免随意性。鉴于临床试验的复杂性,许多问题有多种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措施,因此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要非此即彼,关键要看是否符合GCP的原则,并得到相应的效果。
  2、重视证据,对得出的任何结论均应以事实为依据,必要时可以通过复印、录音、摄像等方式进行取证。多问少讲,重在检查,不要轻易对被检查单位加以指责,或给予不负责的建议。
  四、现场检查报告撰写
  1、现场检查报告为检查组集体综合意见,由检查组组长执笔起草,经全体检查人员讨论通过。内容要全面,应包括被检查单位软硬件条件和已开展药物临床试验项目的评价,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存在的事实,依据标准(GCP有关法规试验方案SOP)和整改的建议。
  2、重点要突出,主要叙述重要问题和缺陷,即不要不分主次,也不要避重就轻,轻描淡写。用词要准确,避免使用容易引起歧义或误解的语言。
  3、现场检查报告定稿后,打印一式两份。
  4、在检查总结会上由检查组长宣读并适当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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