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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教育系统行风建设的意见

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教育系统行风建设的意见
(川教[2006]289号)


各市、州教育局,普通高校:

  近年来,全省教育系统大力推进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广大人民群众对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作风、学校的师德师风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方面,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但是,目前在教育系统中还存在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破坏教育系统良好形象的问题。为此,按照省委“举旗帜、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要求,特提出进一步加强教育行风建设、办好让人民满意教育的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

  进一步转变教育行政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艰苦奋斗传统教育和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作风教育,使广大干部牢固树立密切联系群众的观点,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努力培养一支敬业爱岗、为民务实、优质服务、廉洁高效的干部队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选好干部、配好班子,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作、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坚强领导集体;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机关工作运行机制。全省教育系统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廉洁的各项规定,严禁领导干部配偶及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严禁私设“小金库”;严禁个人违规决策;严禁挪用专项资金;严禁虚报浮夸;严禁赌博和违规打麻将;严禁收送红包;严禁吃拿卡要。对违反“八条禁令”的,坚决采取先停职,后查处的办法,查实后严肃处理。

  二、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精神,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以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核心,以“学为人师、行为师范”为准则,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弘扬高尚师德,厉行师德规范,强化师德教育,优化制度环境,不断提高师德水平,造就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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