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水市2003年小麦保护价收购实施意见的通知

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水市2003年小麦保护价收购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衡水市2003年小麦保护价收购意见》已经2003年5月12日市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三年五月十三日

  衡水市2003年小麦保护价收购实施意见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03年保护价小麦收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收购政策。2003年,继续实行小麦保护价收购制度。为促进农业和粮食生产结构调整,适当调整保护价范围和数量。各县市区在分配时要向小麦生产重点乡镇集中,并逐级分解落实到户,登记造册。对保护量内的小麦,由省掌握的粮食风险基金补贴保护价与市场价的差价,2003年暂定每公斤补贴差价6分,当小麦市场价低于或高于保护价每公斤6分时,执行省政府另行研究调整的政策。

  补贴方式:一是由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以保护价收购的形式兑付农民。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对确定的保护量实行保护价收购,按减去补贴后的收购成本进行商业经营,自负盈亏。保护量以外的小麦,实行购销市场化。二是由乡镇财政所依据对每个农户交售到指定粮食购销企业的、确定的保护量小麦,直接向农户兑付补贴,并逐村公布发放结果。

  对今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新收购保护价、市场价小麦形成的库存,财政不再给予利息、费用补贴。

  为更好地保护农民利益,我市确定在冀州市开展粮食风险基金直补农民试点工作。冀州市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根据2003年小麦种植面积,分户登记造册,按照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的原则,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分配原则和数量。2003年,省分配我市小麦保护价收购数量25万吨。按照省要求,依据今年小麦种植面积,参照前三年的实际纯收购数量,确定我市各县市区保护价收购数量(具体数量附后)。

  三、实施办法。按照全市确定的分配数量,各县市区要尽快进行测算,层层分配到乡、村、户;乡、村两级要按分配到户的数量逐户登记造册,一式四份,乡、村各留一份,5月20日前送交当地粮食局两份;粮食局对底册审核无误后,留存一份,分发到各粮食购销企业一份;各县市区粮食局要按照全市统一的式样立即着手印制《保护价小麦收购卡》(式样附后),由粮食购销企业按县(市区)局核定的数量,填写《保护价小麦收购卡》;各县市区粮食局要督促粮食购销企业,确保《保护价小麦收购卡》在今年五月底以前落实到户,发放到农民手中。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