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四川省高校标准化学生公寓名单的通知
(川教函[2006]467号)
各高等学校:
为了进一步推动学生公寓工作,切实加强高校公寓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环境育人的作用。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标准化学生公寓创建活动的通知》(川教函[2003]426号)精神和《四川省高校标准化学生公寓评估试行标准》,四川省高校标准化学生公寓评估验收组,通过听取学校汇报、实地察看、查阅资料、评议打分等形式,对四川大学等8所高校的学生公寓在预评的基础上进行了正式评估验收。根据评估验收结果,经审核,决定授予四川大学等8所高校的76幢公寓“标准化学生公寓”和5幢公寓“示范性标准化学生公寓”称号。
希各高校高度重视学生公寓建设和管理,为广大师生员工营造一个优美舒适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推动全省高校学生公寓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四川省高校第一批标准化学生公寓名单
四川省教育厅
二00六年十二月十一日
四川省高校第一批标准化学生公寓名单
一、 示范性标准化学生公寓(5幢)
四川大学2幢:江安校区14、18围合
西南交通大学1幢:犀埔校区天佑斋10幢
四川农业大学2幢:第3住宿部20宿舍、21宿舍
二、 标准化学生公寓(76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