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行政执法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行政执法的第一责任人,承担领导责任;行政执法部门内设法制机构负责人及分管该机构的领导人是行政执法主管负责人,对所管理的执法机构的行政执法行为承担主管责任;直接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的行政执法人员是行政执法直接责任人,对本人的行政执法行为承担直接责任。
(七)确定执法责任要体现对等原则、职权与责任挂钩原则,职权越大,责任越大;情节越重,责任越重,避免责任标准问题上的混乱现象。
(八)分解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工作要在2005年11月底前完成。
四、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环节,是评议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是否正确履行法定义务的重要制度,是对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奖惩的主要依据。
(一)评议考核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要客观评价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要以政府规范性文件、通告或政府网站的形式,在考核主体的考核范围内公开评议考核的标准、过程和结果
(二)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对所属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评议考核。上级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负有监督指导职责。市、县(市、区)政府法制机构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
实行垂直管理和双重管理的行政执法部门,分别由上级部门和同级政府评议考核。 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对所属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进行评议考核。
(三)评议考核的主要内容
1、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
2、行政执法行为是否符合法定权限;
3、行政执法依据是否规范;
4、行政执法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5、行政执法决定的内容是否合法、适当;
6、行政执法案卷是否完整、规范;
7、重大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备案;
8、行政执法监督措施是否得到有效落实;
9、行政执法决定引起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结果等;
评议考核主体可根据上述内容,进一步明确评议考核的具体标准。
(四)行政执法评议考核采取组织考评、自我考评、互查互评相结合的方法,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衔接。要把对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作为考核的一个重要方式。评议要采取内部评议与外部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外部评议要采取多种方式,要认真听取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意见。外部评议情况是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政府对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实行年度评议考核,考核结果纳入依法行政情况考核范围,并在其中占20%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