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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药用辅料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通知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药用辅料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通知
(苏食药监安〔2006〕382号)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药用辅料生产管理,保证药用辅料质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了《药用辅料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该《规范》是我国首次制定的辅料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旨在确定药用辅料生产企业实施质量管理基本范围和要点,确保辅料具备应有的质量和安全性,以符合药用要求。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药用辅料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6〕120号,见附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一、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在认真领会《规范》精神的基础上,切实掌握本地药用辅料生产企业的基本状况,对辖区内药用辅料生产企业贯彻落实《规范》情况进行指导。要积极开展相关业务知识培训,督促药用辅料生产企业按《规范》要求,逐步建立一套比较完善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以尽快适应我国药用辅料生产企业推行《规范》的要求。
  二、药用辅料生产企业要借助当前推行《规范》的契机,加快企业厂房设备的更新改造和药用辅料产品的工艺、技术创新,完善各类文件及管理制度,并建立一支掌握相关知识、符合《规范》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要通过推行《规范》,促进产品结构调整,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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