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政府纠风办、江苏省监察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审计厅、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2007年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通知
(苏教监〔2007〕4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纠风办、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物价局、新闻出版局,各高校、中专校:
近日,
教育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2007年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做好今年的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现转发给你们,并根据省纪委二次全会、省政府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就今年全省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重要意义
2006年,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把治理教育乱收费作为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与党和政府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很大差距,一些地方和学校仍存在不规范办学和乱收费行为,有的地方群众信访举报仍居高不下,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对此,我们必须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统一思想,深化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推动全省城乡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为契机,坚定信心,采取更加扎实有效的措施,继续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
二、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突出治理重点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
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07年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并圆满完成《实施意见》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要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具体工作:
(一)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政策。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调整县乡财政体制,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全额纳入县本级预算。巩固和健全教师工资保障和发放机制。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按不低于省定基准定额和免杂费前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定额安排学校公用经费,并及时拨付到位。加快构建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不断加大扶贫助困工作力度,保证城乡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顺利接受义务教育。切实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安排就学,实施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的政策。认真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债务化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