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南京领航技术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宁价费[2007]177号)
南京领航技术学校:
你校《关于申请收费许可证的报告》收悉。你校是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举办的民办技工学校。根据《
民办教育促进法》、《
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你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学费标准:电子技术应用、计算机应用、机电一体化专业每生每年不超过4000元。对企业委托定向培养给予学校补助的培养费,应冲抵相关学生的学费。
二、实习材料费:按《转发关于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衔接同类高职院校收费标准的通知》(宁价费[2005]265号)规定执行。
三、住宿费:一号、二号、四号学生宿舍每生每年不超过700元(含每生每年40吨水、80度电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