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城市及行业度汛安排及措施
由于我市地理位置特殊,市区及两县城区大部分位于沿河两岸,因此汛期既要防外洪,又要排内水,防洪任务很重。城市防汛总的要求:市、县(区)要严格实行市长、县(区)长负责制,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做好汛期前各项备汛工作及抢险救援工作。同时,市、县(区)要在汛期前抓紧对城区河道和排水设施进行清淤和清掏,提高防洪排涝能力。根据城市防洪需要,编制切实可行的防洪应急预案。除要确保标准内洪水安全度汛外,还要考虑超标准洪水的对策,做好抢险、逃险准备,尤其要做好思想、组织、措施、物资等项工作落实,确保安全度汛。
此外,市人防办和市城乡规划建设委要落实好站前地下商场、文化商场的防倒灌措施,制订人员紧急疏散预案;市政排水部门要及时疏通排水设施,做到随淤随清,减少道路积水;城市绿化部门要做好裸露地面绿化工作,及时清理枯朽危险树木;市和区环卫、城建部门要按各自工作职责,做好城市生活垃圾、建筑余土的清运工作;市自来水、煤气、公交等部门,要强化自身行业安全度汛工作,确保城市居民用水、用气和公共交通安全运行。
(四)切实做好山地灾害综合防治工作
我市是山洪、泥石流和滑坡等山地灾害易发区。农村居住在沟谷里的村屯和散户较多,直接受山洪、泥石流和滑坡威胁,一旦发生险情,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对山地灾害的预防,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有针对性地做好勘察和预防工作,对隐患地区要落实监护负责人,制订逃险、抢险、救援方案,明确责任,建立县(区)与乡(镇)、乡(镇)与村、村与户等自上而下的联防调度网络。主汛期要加强巡查和调度,遇有险情,立即组织群众转移避险。市、县(区)国土和安全监管等部门,要认真检查矿产开采后形成的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山体稳定,确保周边地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防汛部门要协调好气象和国土部门,及时对可能发生的山地灾害做出预警预报,提醒广大居民做好预防。
城区的山洪、泥石流和内涝防治工作,由所在区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社区居委会逐项落实;工矿企业、铁路和公路交通运输部门要对本企业、本部门防御山洪、泥石流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制订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三、度汛要求
(一)进一步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
各级政府要抓紧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主要内容的各项防汛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把行政首长负责制贯穿到防汛工作全过程。同时,各级主要领导要转变治水观念,增强防汛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到思想、组织、措施、指挥到位,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遗患。要按照国家防总和省防指要求,将防汛“三责任人”名单逐级上报,登记备案,并向全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二)实行防汛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