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深化共青团和少先队的组织建设。要加强学校团组织和少先队建设。团市委、教育局要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的意见,力争用三年时间实现全市中学普及团校、业余党校或党课小组。要选派优秀青年教师担任中学团委书记、小学少先队辅导员,保证必要的活动时间、活动阵地和工作经费。要建立健全城乡团、队组织结对帮扶机制,加强基层团队组织建设。要建立和完善校外辅导员制度,积极吸纳社会人士担任志愿辅导员。要组织开展全市“优秀共青团员”,“十佳少先队员”等评选表彰活动,为广大青少年树立学习的榜样。
五、重视家庭教育。家长是子女第一老师,家庭是未成年人的第一课堂。要重视和发展家庭教育,把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学校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各级妇联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和社区要紧密配合,切实担负起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的责任。各级家庭教育研究会、讲师团、家长学校积极开展家庭教育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帮助和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科学教育子女的能力。要结合正在深入开展的学习型城市建设工作,积极推进“学习型家庭”、“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评选全市“十佳好家长”,举办优秀家长事迹报告会,促进家庭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
六、拓展基层教育。街道社区、乡镇和村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一切基层组织都要切实担负起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社会责任,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科普等活动。对单亲家庭和有特殊困难家庭的未成年人,街道、社区和村委会要给予更多的关爱和帮助。充分发挥大学生社区教育志愿者、法制副校长、社区老党员、老干部等社区专兼职教育队伍的作用,经常开展爱国主义、革命传统、法制科普知识、社会公德、艺术特长等教育活动,把未成年人吸引到社区教育中去,充分重视和加强社区儿童文化活动室的建设,督促社区儿童文化活动室在暑期向未成年人开放。要采取措施加强对流动人口子女教育工作的引导,关心他们的健康成长。要实现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入队、入团等与本市中小学生同等待遇。
七、扩大道德实践活动。要严格执行初中学生每年20天、高中学生每年30天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规定,按照实践育人的要求,广泛开展内容鲜活、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社会实践活动。要充分利用我市文化底蕴、名胜古景,通过组织参观,激发未成年人对祖国壮丽山河和悠久历史文化的热爱之情。要通过“了解马鞍山、热爱马鞍山”的实践活动让未成年人亲身感受马鞍山的发展和感受祖国的繁荣富强,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要在未成年人中开展以读好书、唱好歌、讲好故事、看好电影为主要内容的活动,利用影片、书籍、故事、歌曲形象直观、生动、感染力强的特点帮助未成年人丰富知识、陶冶情操。要充分利用法定节日、传统节日和未成年人的入学、入队、入团、成人宣誓等有特殊意义的重要日子,开展各种形式的思想道德教育主题宣传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