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马鞍山市委、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
(马发[2006]16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通知》(中办发〔2006〕4号),加强和改进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和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大意义。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直接关系到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关系到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切实加强和改进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的具体体现,是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事关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事关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我市“两个率先”战略目标的实现。
二、重视解决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存在的问题。我市现有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数在25万左右。多年来,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始终坚持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民族精神教育,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实践活动,未成年人的综合素质不断提高;经过多年的建设,初步形成了覆盖全市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有力地促进了未成年人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但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些部门的领导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学校教育中重智育轻德育、重课堂教学轻社会实践的现象依然存在;互联网、网吧等新兴媒体、各种文化娱乐场所腐朽落后文化和有害信息对未成年人造成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氛围还不浓厚;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校外活动场所总量不足,种类不全,一些活动场所侧重于经营性创收,公益性作用发挥不够;校外活动与学校教育的结合不够紧密等。这些问题都应引起足够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三、把德育工作摆在学校教学的首要位置。学校是对未成年人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主渠道,要把德育工作摆在素质教育的首要位置,体现在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强化德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各学校要设立德育机构,配备专职德育教师。要将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内容和要求体现到大中小学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教材中,贯穿到德育课程和相关学科的课堂教学之中。要以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题读书活动,唱响“八荣八耻”等反映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优秀歌曲。要把培育民族精神作为思想建设重要的任务,纳入中小学教育的全过程。要结合“信用马鞍山”建设,将诚信教育纳入学校德育工作计划。要密切关注青少年心理问题,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团市委要利用志愿者协会,在全市开展促进青少年心理健康的辅导、咨询活动,教育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要认真贯彻新修订完善的中小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市文明办、教育局要制定实施《马鞍山市中小学生礼仪手册》,注重养成,注重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