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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妇女发展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

  3.将教育优先始终贯穿于妇女发展的全过程。重点加强妇女的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情操教育。坚持从娃娃抓起、从女童抓起、从女青年抓起,通过女性素质的不断提升,不断提高社会和谐的程度,加快建设和谐社会的进程。
  4.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在城镇建立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及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最低生活保障为主要内容的保障体系,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在农村逐步扩大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面,逐步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5.积极应对老年化社会的挑战。推进以社区为中心的老人服务体系和以扶老助困为主要内容的老龄公益福利事业的发展,为老年妇女提供方便快捷的社会化服务。
  6.努力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准。加快城市社区建设,发展家庭服务,提高城市社区家政服务水平,推进家务劳动社会化,减轻女职工的家务劳动。加强妇女培训和活动场所建设,建立和完善市、县区妇女儿童活动阵地。
  7.强化城乡环境的综合治理。减少家庭、工作、生活场所及其他环境中有害物对妇女的侵害。加快农村水利等各项公用事业的发展,将农村改水、改厕工作纳入小城镇建设和村户规划。改变对环境有害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发展生态农业,倡导绿色消费,进一步提高广大妇女的环境保护意识。
  8.加强妇女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通过“八荣八耻”为中心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使妇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育妇女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做当荣之事,拒为辱之行。激励妇女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争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新女性。
  9.加强家庭美德建设。坚持“以德治国”、“以德治家”。将创建五好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学习型家庭、和谐型家庭等特色家庭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倡导民主、平等、和谐的家庭氛围,使家庭成员知识化、家庭教育科学化、家庭生活文明化、家庭环境优美化,使尊老爱幼、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成为千家万户的行为规范。
  10.加强新时期妇女工作的研究和探讨。加强对社会转型期妇女所面临的一系列新问题的调查和研究,积极探索妇女发展理论,推广先进科研成果,为政府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三、组织与实施

  1.实施《马鞍山市妇女发展规划(2006-2010年)》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县区、乡镇政府要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妇女发展规划,并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和目标考核,纳入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政绩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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