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全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
(马政[2006]30号)
当涂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皖政〔2005〕131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总体思路:以建立和完善各项社会救助制度为重点,以创新救助体制为动力,以服务网络和信息化建设为手段,大力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力争在全市基本建立以最低生活保障和灾民救助制度为基础,以医疗、就学、住房和法律援助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优惠政策相配套,以社会互助为补充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全面提高救助工作整体水平。
基本原则:一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在强化政府救助的同时,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积极参与,支持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二是依法救助、规范管理。推进制度创新,完善和整合各项政策,规范救助工作程序。三是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坚持城乡互动,整体推进。既考虑长远的城乡一体化,又根据目前城乡不同的经济条件和困难群众急需解决的问题,采取不同的政策措施,有步骤、分阶段组织实施。四是突出重点、分类救助。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就医、子女上学、住房等特殊困难。
二、主要任务
(一) 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及市的各项低保政策,创新工作机制,加强规范管理,实施分类施保,把“三无”人员(即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和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重残人员、征地农转非居民、重病特困家庭、下岗失业人员家庭作为保障重点,同时,做好特殊困难行业和企业困难职工家庭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从困难群众的生活实际出发,针对不同对象制定相应的补差标准,完善最低生活保障金申领办法,既保障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又要与本市的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同时还要调动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就业、创业的积极性。进一步强化动态管理,切实做到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差标准有升有降。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低保金按月足额发放。加快全市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建设步伐,努力实现最低生活保障和其他社会救助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管理。
(二) 健全灾害应急体系。健全灾害管理的应急、协调、社会动员、信息共享和监督检查机制,建立覆盖至县(区)的灾情监测体系,强化灾害管理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和协调,建立部门间应对灾害的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抗灾救灾综合协调职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体系,建立灾情预测、会商和发布制度,提高灾情的监测、预警、预报水平,做好部门间的衔接工作;健全救灾物资采购、仓储、运输和保障工作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抗御风险的能力,确保在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24小时内,灾民的吃、穿、住、饮用水、医疗等救助措施能够落实到位;对重大突发性卫生防疫、环境、安全、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公共灾害事件,其救援和救助工作按《马鞍山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建立健全灾害管理工作的法规配套体系,明确政府、社会和受灾群众的职责、权利和义务,规范政府的灾害管理行为,强化对灾害管理工作的监管,使救灾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