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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

  (三)深化管理体制改革,积极缩小区域内学校办学水平差距
  1.大力推进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资源的统筹管理和合理配置,着力解决结构性缺编问题,坚持师资配置向农村中小学倾斜。建立城乡中小学校长、教师合理流动、均衡分布机制,保证农村学校师资基本满足开齐开足各类课程的需要。
  2. 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逐步取消学校的行政级别,推行校长职级制,实行校长任期制,优先配齐配强薄弱学校的校长和其他领导成员。学校领导在同一学校同一岗位任期原则上不超过2届,每届任期3年。
  完善省市示范学校与其他学校“合作办学”制度,把合作办学情况列入对示范学校、特色学校督导评估和领导考核的内容。
  3.强化教师队伍建设。加大教师交流的力度,加快建立区域内教师流动的运行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辖区内教师资源的统筹管理和合理配置,在总编制范围内,可根据各校需要调配教师,并报同级人事、编制部门备案。建立区域内骨干教师巡回授课、紧缺专业教师流动教学等制度,逐步淡化教师的单位角色,强化区域意识。采用交流任教、师徒结对、送课下乡等方式,发挥优秀教师在全市教师专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教育、财政和人事等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安排办学条件较好的学校教师定期到办学困难的学校任教。
  按照省规定的比例,市、县区两级财政拨付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以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充分发挥现代远程教育手段在教师培训中的作用。
  加强师德教育,规范有偿家教行为。公办学校教师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到民办教育机构任教,违者要追究其本人责任。
  4.全面提高各类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把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作为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根本任务。在制定政策、配置资源和安排资金时,优先保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要进一步深化课程改革,面向全体学生,采取有效措施对学习困难的学生给予更多的帮助,使所有的学生共同进步。在生源减少的部分学校,积极开展“小班化”实验,对开展“小班化”实验的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和人事部门在教师编制的核定上应予以倾斜。鼓励、支持、指导城乡薄弱学校走特色办学之路,帮助薄弱学校找准提高办学质量的突破口,县区要采取有效措施,坚持特色兴校,激活薄弱学校发展的内在动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学校教学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和教学指导体系,组织督学和有关专家定期对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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