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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房地产局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部等部门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房地产局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部等部门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
(铜政办〔2006〕98号)


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房地产局《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部等部门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十一月二日

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部等部门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
(市房地产局 二○○六年十月)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57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快编制住房建设规划,加强宏观引导
  由市房地产局牵头,会同市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建委、发改委等部门,编制我市住房"十一五"建设规划,侧重发展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其中2006-2008年度住房建设规划要明确年度建设规模和分点布局情况。市房地产局要会同相关部门,根据住房建设规划,于每年年底前制定下一年度住房供应计划,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实行总量控制,提高中小户型在新建住房中的比例
  按照总量控制与项目控制相结合的原则,2006年6月1日后新审批的项目,90平方米以下套型必须达到一定比例。由市规划局牵头,会同市国土资源局、建委、房地产局进行总量调节,分年度落实,确保年度全市新建住房(包括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拆迁安置房、廉租住房项目)90平方米以下套型比例达到70%以上。2006年6月1日前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已完成施工图纸设计的项目,可按原设计方案实施,尽快开工建设。加大住房用地供应量,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年度用地供应规模要达到住房用地规模的70%。
  三、采取切实措施,增加市场有效供给
  加快新区开发,优化住房建设空间布局。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要求,加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公用设施建设,稳步拉开城市框架,形成"一城三区、一主两副"的格局,加快新城区建设,落实新城区住宅用地供应,有效缓解主城区住房需求压力,优化住房建设项目空间布局。
  继续开展重点房地产开发项目督查,加强对闲置土地的清理,凡违规囤积土地的企业,暂停参与土地招拍挂的资格。新审批住房建设项目,在符合规范要求的前提下,适度提高容积率,降低建筑密度,提高土地利用率。由市房地产局牵头,会同市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建委等部门,尽快解决房屋权属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消除二手房上市瓶颈,盘活存量住房,形成一、二级市场联动的梯度消费格局。规范发展房屋租赁市场,重点培育住房租赁市场,鼓励住房租赁经营,引导、鼓励依靠租赁解决住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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