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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铜陵市市辖三区及开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06年试点方案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铜陵市市辖三区及开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06年试点方案的通知
(铜政办〔2006〕41号)


县、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新农合管理监督委员会关于《铜陵市市辖三区及开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06年度试点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五月三十日

铜陵市市辖三区及开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06年度试点方案
(市新农合管理监督委员会  二○○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3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意见》(皖政办〔2005〕56号)精神,在2005年度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和原则
  (一)目标
  在铜官山区、狮子山区、郊区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试行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参保率达90%以上,以减轻农民医疗负担,提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矛盾。
  (二)基本原则
  1.自愿参加,多方筹资。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按时足额缴纳合作医疗经费。市、区按比例给予资金支持。已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不再参加合作医疗。
  2.以收定支,适度保障。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建立合理的补偿标准,促进合作医疗制度持续有效运行。
  3.大病统筹,扩大受益。以大病住院补偿为主,并通过调整起付线、报销比例等予以调节,适当扩大受益面。
  4.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监督委员会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合作医疗工作,管委会办公室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日常工作。各区管委会及其办公室负责本辖区的组织、宣传、发动、筹资等工作。
  二、筹资标准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2006年度每人筹资45元建立合作医疗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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