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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科技局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实施方案(2006-2007年)的通知

  (二)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行为。
  依法保护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严厉查处商标侵权案件。重点查办食品、药品、卷烟、农资、服装、家用电子产品等领域的商标违法行为及涉及国内外驰名商标专用权的侵权案件。加强商标印制监管,打击商标印制中的侵权行为。对大型交易市场中商标侵权行为突出的商品进行重点整治,对长期销售假冒侵权商品且整治不力的商品交易市场,要责令限期整改。加强涉嫌商标犯罪案件的移送,凡商标侵权投诉核查属实的案件必须严格按侵权查处,达到刑事案件移送标准的要坚决移送,加大对商标专用权的刑事保护力度。此项工作由市工商局牵头负责,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三)依法保护著作权。
  依法规范著作权产品的生产、使用和交易,进一步加强对图书、音像制品、软件交易市场的整顿和规范。重点打击制造、销售盗版教材教辅、盗版软件、盗版音像及走私盗版音像制品、网上侵犯著作权行为。加大对图书、电子、音像批发市场、各类书店、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企业的监管力度。此项工作由市文化局(市版权局)牵头负责,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四)强化进出口环节知识产权保护。
  海关要强化对侵权行为的风险管理,积极采用先进检查手段,提高查获侵权货物的能力和效率,切断侵权货物的流通渠道。工商、海关、专利和商务等部门要密切合作,完善对出口生产加工企业尤其是定牌加工企业的监管和服务,建立委托方备案制度,帮助企业加强自律和完善内部管理,增强对侵权活动的防范能力。此项工作由铜陵海关牵头负责,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五)加强展会知识产权管理。
  按照全国统一部署,积极开展保护展会知识产权“蓝天会展行动”,贯彻落实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特别是加强对我市企业参加广交会、华交会、徽商大会、西洽会、深圳高交会等国内外展会的管理,防止不法分子通过展会组织加工和销售假冒侵权商品。此项工作由市商务局牵头负责,市整顿和规范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六)加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加强对已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的“铜陵凤丹”有关产地范围、产品名称、原材料、生产技术工艺、包装标识、专用标志使用、产品标准符合性方面的日常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擅自使用或伪造地理标志名称及专用标志行为,切实保护地理标志产品生产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与此同时,积极开展以“铜陵白姜”为代表的具有铜陵地方特色产品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保护工作,使一批具有悠久历史和地域特征的地方名特产品获得原产地保护。此项工作由市质监局牵头负责,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七)抓好农业、食品药品和工业领域的知识产权创新与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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