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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关于建立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意见的通知

  一、负责本单位重大新闻的对外发布。
  二、协助市政府新闻办做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的新闻发布工作;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有关问题作出答复。
  三、协助市政府新闻办处理有关本单位的突发事件的对外报道和对海外的辟谣工作。
  四、负责市政府新闻办组织的海内外记者对本单位相关工作的采访。
  五、负责市政府新闻办对涉及本单位相关问题的咨询。
  六、参加每年的新闻发言人会议,通报年度内本单位重大活动安排和需要向外发布的新闻,对新闻发布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联络员职责:
  一、负责本单位新闻发布会的日常组织联络工作。
  二、及时准确地向市政府新闻办提供可作新闻发布的重要信息和报道素材。
  三、参加每季度召开的联络员会议,通报近期内本单位需要向外发布的新闻,就进一步做好新闻发布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附件3:
  第一批设立新闻发言人的单位

  为了及时与广大人民群众进行联系与沟通,第一批拟在下列部门和单位设立新闻发言人。
  一、设立市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由市政府秘书长担任。
  二、设立县、区政府新闻发言人,由常务副县(区)长担任。
  铜陵县、铜官山区、狮子山区、郊区
  三、设立部门新闻发言人,由分管负责人担任,第一批包括:
  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经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审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建委、市民政局、市农委、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统计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交通局、市行政执法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局、市规划局、市药监局、市安监局、市房地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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