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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关于建立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意见的通知


  为了提高新闻发布会的质量,使新闻发布会的组织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增强其可操作性,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承办范围
  (一)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要活动的新闻发布。
  (二)市政府授权市政府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
  (三)市政府领导批示召开的新闻发布会。
  (四)事关热点、难点和突发事件等社会领域的新闻发布会。
  (五)重点工程、广受社会关注的企业重要经营活动、原产地产品等经济领域新闻发布会。
  二、承办程序
  (一)需要发布新闻的单位,在报请市政府批准同意后,将发布会的目的、内容、范围、时间、地点、主持人、发布人、联系人以及拟邀请新闻单位等情况书面报市政府新闻办。
  (二)承办人接到报告并经审核后,逐项填写“新闻发布会审批表”(附后),由承办人提出初步意见,按程序报领导审批。
  (三)承办人应将审批意见书面通知申请召开新闻发布会的单位(新闻发布会批复单附后)。
  (四)做好新闻发布会的组织工作,通知新闻单位派记者采访报道。
  (五)注意收集相关的文字材料。
  三、注意事项
  (一)认真审阅新闻发布会的内容。对将要发布的内容,要认真审阅。看其是否符合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是否符合党的基本路线,符合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反映我市发展经济、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重要政策和措施;是否反映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成就、重大科研成果;是否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需要正面回答的重大问题;是否符合保守国家机密的要求等。
  (二)精心研究新闻发布会的材料。对新闻发布单位报送的文字材料,要精心研究。坚持团结、稳定、鼓劲和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坚持内外有别,注意分寸,把握宣传的度,维护党和国家的形象,警惕和防止被敌对势力所利用,以保证新闻发布会发挥积极的作用。
  (三)注意加强新闻发布会的信息反馈。新闻发布会召开后,要注意收集海内外媒体对新闻发布会的报道情况,重要稿件要及时报领导阅处。

  附件2:
  政府新闻发言人、联络员职责

  新闻发言人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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