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新闻发布主题和内容,可由市政府办公室根据市政府阶段性工作特点和需要直接提出,或由市政府各部门主动申报,也可由新闻单位根据自己所掌握的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提供,最后由市政府新闻办公室汇总提出建议,按程序报市政府秘书长审定。新闻发布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不得违反事实,不得泄露国家秘密。
三、健全政府新闻发布制度
市政府新闻发布工作,由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要根据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引导舆论的需要,按照批准的主题,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或新闻发言人出席,发布相关新闻并答记者问;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或新闻发言人应按要求出席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并就相关问题进行宣传和解答。
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负责市政府行政区域内政府新闻发布的组织协调工作,加强对市政府各部门新闻发布工作的指导。要按照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市内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加强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归口管理,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机制,为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不断提高政府新闻发布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市政府各部门要周密安排、精心策划新闻发布工作。加强理论业务学习和调查研究,准确把握全市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及时了解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不断增强政府新闻发布的针对性、新闻性和实效性。
新闻发布工作的核心任务是舆论引导。要不断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和水平,善于分析舆情,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机制。通过跟踪、收集、分析新闻媒体对本地、本部门工作的相关报道,及时研究对策。要建立重要信息核实机制,及时核查相关重要信息。加强与新闻媒体的互动,努力构建政府和媒体之间相互合作的关系,营造政府与媒体、政府与群众之间相互信任的氛围,齐心协力推进党委、政府工作的实施。要根据新闻发布的内容、目的和要求,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新闻发布。同时,积极做好新闻发布会的报道组织工作,不断提高和扩大政府新闻发布工作的效果和影响。
五、切实加强对政府新闻发布工作的领导
市政府各部门和县、区政府要把新闻发布工作作为落实政务公开、促进信息透明的一项重要措施和有效手段,切实加强领导,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设立新闻发言人,新闻发布任务比较重或有条件的部门要逐步设立专职新闻发言人。国有大中型企业和事业单位(包括学校、医院等)要在其主管部门指导下,参照政府部门的做法设立新闻发言人。要建立和完善政府新闻发布工作的保障机制。各级财政要加强对政府新闻发布工作的支持,各部门也要为本部门新闻发布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