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商务局关于加强酒类流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铜政办〔2006〕56号)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商务局《关于加强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七月二十日
关于加强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市商务局 二○○六年七月)
为认真贯彻落实商务部《
酒类流通管理办法》(2005年第25号令),进一步深化酒类流通体制改革,强化我市酒类流通管理,保障酒类消费安全,切实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现根据《安徽省酒类流通管理实施细则》和省商务厅《关于加强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的通知》(商运字〔2006〕07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酒类流通管理工作,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酒类市场流通秩序,促进酒类行业有序发展,市政府决定,成立铜陵市酒类流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单位、人员名单附后略)。领导小组下设酒类流通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管理工作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二、酒类流通备案登记管理的范围
(一)市商务局负责市辖铜官山区、狮子山区、郊区和开发区的酒类流通备案登记管理工作。市辖区内从事酒类批发、零售、储运的经营者,以及从事餐饮、娱乐服务用酒的经营户(以下统称酒类经营者),均要按《
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酒类备案登记手续。
(二)铜陵县酒类流通备案登记管理工作由县流通主管部门另行组织实施。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政策宣传阶段(7月3日-7月31日)
1.召开铜陵市酒类流通管理办公室成员工作会议,研究布置我市酒类流通备案登记管理工作;
2.在《铜陵日报》和铜陵电视台发布市商务局《关于加强全市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