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经济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铜政办〔2006〕32号)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铜陵市经济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现予印发。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铜陵市经济委员会(铜陵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铜陵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2005〕8号),设置铜陵市经济委员会,同时成立铜陵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市经济委员会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市经济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经济运行、工业生产、国有企业资产监管工作的工作部门。
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管范围是市属企业(市工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所管理的企业暂时除外)的国有资产。
一、职能调整
(一)划出的职能
1.原市经贸委承担的内贸管理、口岸管理及市场流通监管的职能,划归市商务局。
2.原市经贸委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职能、职业和矿山安全监察职能,划归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划入的职能
1.原市经贸委承担的职能划转有关部门后的其余职能。
2.市财政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部分职能。(1)拟订国有企业资本金基础管理的规章制度。(2)负责监缴所监管工业国有企业国有资本金收益。(3)调查研究国有企业资本金管理的重大问题以及国有资本金的分布状况;拟订国有资本金保值增值的考核指标体系;研究提出国有资本金预决算编制和执行方案;组织实施国有资本金权属的界定、登记、划转、转让、纠纷调处等。(4)负责国有资本金的统计分析,提供有关信息;拟订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的政策以及有关制度和办法;组织实施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组织建设国有资本金统计信息网络。
3.市中小企业服务局职能。
4.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属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审核市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工资标准的职能。
5.市建委关于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材料节能管理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