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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铜政办〔2006〕29号)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铜陵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现予印发。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铜陵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关于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铜陵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2005〕8号),设置铜陵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市人民政府综合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的工作机构,也是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一、职能调整
  (一)承担原市经济贸易委员会管理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能;
  (二)划入市卫生局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的职能;
  (三)增加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能;
  (四)增加民爆器材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能;
  (五)增加监督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工作的职能。
  二、主要职能
  经过以上职能调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能是:
  (一)综合监督管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起草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章和规程;研究拟订工矿商贸安全生产的市控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行使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全市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
  (三)承担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研究提出安全生产重要措施的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区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的会议等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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