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铜政办〔2006〕20号)
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铜陵市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实施方案》业经2006年2月17日市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四月十九日
铜陵市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实施方案
为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降低出生缺陷率,预防重大传染病传播,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婚姻登记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现就在我市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提倡婚检。坚持婚前医学检查自愿,动员婚姻登记当事人通过规范有效的婚前保健服务,了解有关禁止结婚的规定以及影响婚姻生育的疾病等知识,维护婚姻登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婚姻生活幸福、美满。
(二)优生优育,预防疾病。婚检的目的是重点排查严重遗传性疾病、部分传染病、有关精神病等,并从医学、优生等角度提出建议,以期减少出生缺陷率。通过婚检及时发现疾病,以便及早治疗,保障婚姻当事人的健康。
(三)免费婚检,政府补贴。对自愿婚检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婚前保健咨询和基本检查项目实行免费,由政府予以补贴。
二、婚检步骤
婚姻登记机关在为婚姻登记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前,应动员、引导当事人接受免费婚检。当事人自愿进行婚检的,领取“免费婚检服务联系单”,到经许可的医疗保健机构接受婚前医学检查,并由检查机构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卫生、民政部门共同核对获得免费婚检的人数,由财政部门划拨补助经费,再由卫生部门对承担婚检的机构予以补助。
三、职责分工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婚前保健服务工作的领导,具体工作由县(区)政府、宣传、卫生、民政、计生、财政、物价等部门及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负责。各相关部门要制定、落实各项措施,推动婚前保健服务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