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府纠风办关于2006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铜政办〔2006〕17号)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政府纠风办《关于2006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深入开展纠正不正之风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切实加强对纠风工作的领导,按照政府主抓、条块结合、部门各负其责、纠风办组织协调的纠风工作领导格局和工作机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认真落实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深入开展重点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查处群众高度关注、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逐步建立纠正和防范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为我市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奋力崛起,实现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四月十日
关于2006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市政府纠风办 二○○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为认真贯彻省、市纪委六次全会的精神,全面落实《2006年全省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皖政办〔2006〕22号)部署的各项任务,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纪委六次全会的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着力整治和优化发展环境,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务求在重点项目上有新成效,在难点问题上有新突破,为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奋力崛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我市“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继续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认真落实农村贫困家庭中小学生“两免一补”政策,严格规范“一费制”收费范围和标准,全面清理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强化对服务性收费项目、标准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严格审批和控制学校的新建项目及其规模和标准,禁止学校高额举债、超前发展,严禁以还贷等名义向学生高额收费。停止审批新的改制学校,对已改制学校进行整顿和规范,着重解决公办中小学以改制为名或以民办名义举办“校中校”、“校中班”高收费的问题。切实加强对示范校或星级校创建活动的监管。严禁教师私自办补习班。加强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出版发行管理。各级政府要加大对九年制义务教育学校的投入,保障学校必需的公用经费。健全教育收费管理和监督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严肃查处学校乱收费和截留、挪用、挤占、平调教育经费的行为,严禁向学校或通过学校向学生搭车收费和进行各种形式的摊派。继续开展创建教育收费示范县(区)活动,总结和推广一批依法办学、勤俭办学、师德高尚、收费规范的正面典型。
(二)加大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力度。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改进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方式,逐步推行以政府为主导、以市用药单位联合网上采购的办法,积极推进高值医用耗材和大型医疗设备集中采购试点工作。做好药品零售经营企业和一类医疗器械企业的审批,严把药品和医疗器械市场准入关;强化药品价格监管,严格执行《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和《
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对市场调节价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价格进行必要干预。大力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和“诚信医院”创建活动。探索建立科学完善的医院管理和医疗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全面实行医院院务公开,规范诊疗和用药行为,禁止科室承包及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科室经济效益挂钩,理顺医疗机构内部分配制度。开展医药卫生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行为。深化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继续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抓好农村药品监督网和农村药品供应网建设。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加强医保定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