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铜陵市人民政关于印发铜陵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程的通知

  4.议题的提交
  议题材料经审核后,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提交会议主持人审定。无特殊情况会议不研究临时动议的议题。
  5.议题的送签
  编制《议题专报》:对市政府领导审签的议题,市政府办公室综合协调科及时录入议题库。定期或不定期将所有待研究的议题按照形成时间顺序分类列出,编制《议题专报》送办公室有关领导和市政府秘书长审示。
  编制《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送审单》:会议时间初步确定后,由市政府办公室提前2个工作日编制《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送审单》(包括拟定时间、议题、汇报人、汇报时间、列席单位)送办公室有关领导、市政府秘书长审示后,报会议主持人审定。
  确定列席单位名单:列席单位名单,事先应由分管秘书长本着从严控制会议规模的原则把关审定,对协调过程中无不同意见的单位,可不再参加会议。
  6.会议材料准备
  会议时间、议题经会议主持人审定后,市政府办公室立即通知相关单位按要求印制会议材料。同时,相关单位要根据议题需要,准备好在会议研究过程中可能涉及到的政策性文件和参考性资料,以便会议决策。
  7.会议材料呈送
  市政府办公室应在会前1天将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材料送呈市政府各位领导。
  (二)会议通知
  1.会议时间确定后,一般应在会前1-2天通知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同志。
  2.会议列席单位采取电话方式通知。列席单位接通知后应及时到市政府办公室领取会议材料并签收。原则上要求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如主要负责同志确不能到会的应向市政府秘书长请假,并另派分管负责同志列席,同时告知市政府办公室综合科。
  为从严控制会议规模,与会单位的领导原则上只能安排一名相关人员参加会议。出、列席人员落实情况,综合科应及时报告市政府办公室分管领导及市政府秘书长。
  3.根据需要,由新闻办负责对会议内容进行公开报道。新闻稿由市政府秘书长审核,于会后第1个工作日刊出。
  (三)议题的汇报及讨论
  议题由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汇报后,分管秘书长汇报会前议题的协调意见,再由分管市长发表意见,在听取列席会议单位意见后,依序由副秘书长、秘书长、副市长发表意见,最后由会议主持人作结论性发言。
  对其中的规范性文件议题由市政府法制办汇报,分管秘书长、分管市长分别就议题发表意见,在听取列席会议单位意见后,依序由副秘书长、秘书长、副市长发表意见,最后由会议主持人作结论性发言。
  与会人员的意见如与已发表的意见相一致,不再重复发表。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