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
(铜政〔2006〕26号)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和《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意见》(皖政〔2006〕3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就业再就业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重要地位
(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将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在积极开发就业岗位的同时,大力发展职业培训,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和创业能力,着力解决就业的结构性矛盾;切实扶持和帮助困难群体就业,并增强其就业的稳定性;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公共服务职能,健全就业服务体系,提高就业服务的组织化程度;积极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工作,逐步实现城乡统筹就业,探索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促进就业长效机制。
(二)以扩大就业为目标、以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为主线、以强化就业服务为手段、以加大资金投入为保障、以帮助困难人员再就业为重点,逐步扩大就业规模,不断提高就业质量。“十一五”期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0万人,再就业4万人,职业技能培训4万人。“十一五”期末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二、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不断扩大就业安置容量
(三)促进劳动密集型企业集群式发展。在继续扶持发展纺织服装、电子元器件、铜工艺品加工等产业的同时,扩大财政扶持范围,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进一步扩大就业容量,增加就业岗位。从2006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250万元的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以后年度根据市财政收入情况再予适当增加。
(四)全力推进组织起来就业工作。加快市级再就业工业园建设,加大市“众帮再就业创业园”的资金投入,使其成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创业基地和中小企业的“孵化器”。铜官山区要结合城市建设和方便群众生活的需要,开辟3-4个商业、饮食服务等就业再就业一条街。铜陵县要建立2-3个再就业一条街或再就业创业基地。其他三个区(含开发区)要分别建设1-2个以加工业为主的再就业创业基地。继续发展各类非正规就业组织和合伙经营实体,每个社区要建立4-5个非正规就业组织或合伙经营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