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制订并修改了《
惠州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组织了近30个重点单位按各自职责制订了26个应急分案,并汇编成册,全市所有大中专学校、中职和中小学校全部都完成了“预案”的制订任务,并力求“预案”做到组织更健全、责任更明确、应急更有序、更具可操作性。根据市人事变动和机构改革有关单位职能变更等实际情况,对市防震抗震救灾领导小组成员及时作了调整和充实。
5.进一步推进了防震减灾宣传工作。为了进一步提高全民防震减灾意识,普及地震及相关法规知识,分别在“3·1”《
防震减灾法》实施周年纪念日、6月份第一周防震减灾宣传活动周和“7·28”唐山大地震周年纪念日等时段,都举行了大型的“防震减灾知识”现场咨询活动,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台、电台、网站、宣传图片和小册子等丰富多彩的形式,有效地进行宣传活动。五年来,我市筹集资金10万多元先后购买了几万册地震知识和法规书籍、挂图和DVD光盘,自行制作了几十套地震知识展板、数百套图片和数百个VCD光盘,编印了数万册《地震防震常识》和《地震科普知识》折页。《
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已列为我市“四五”普法的重要对象。
(三)“十五”期间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项目建设资金有一定的缺口,制约了“十五”计划项目的实施进程;二是县、区防震减灾工作(特别是农村)仍相对滞后,发展也不够平衡;三是个别县、区防震减灾机构仍不太健全;四是社会公众防震减灾素质仍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困难和问题,有待我们在“十一五”期间加以重视和解决。
二、“十一五”期间防震减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防震减灾同经济建设一起抓,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切实加强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地震灾害管理机制。要坚持面向社会、面向科技、面向经济、面向市场,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全社会力量,不断提高综合防震减灾能力,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推进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可靠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