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惠州市委办公室、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十六)市规划建设局
  负责改善农民工居住生活条件,加强城乡结合部农民工聚居地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把解决农民工居住问题纳入城市住宅建设发展规划;将农民工纳入建筑行业各类工种的培训计划;协助劳动保障部门规范建筑企业的用工管理,妥善解决建筑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参与建立维护农民工权益和综合治理违法行为的行政司法联动工作机制;督促、检查建筑企业改善农民工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
  (十七)市科技局
  加强农民工科普教育;开展农民工科技知识培训工作,深入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农民工科学文化知识水平。
  (十八)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加强农民工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负责建立以输入地为主、输入地和输出地协调配合的管理服务体制;加强输出地和输入地农民工婚育证明管理和信息交流;做好农民工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技术服务工作;建立困难农民工生育援助机制,免费提供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等服务项目和药具;督促、指导用工单位依法履行农民工计划生育相关管理和服务责任。
  (十九)市公安局
  负责农民工户籍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加快研究解决长期在城市就业和居住农民工的户籍问题,适当放宽农民工落户条件;做好农民工执法维权工作,参与建立打击惩处恶意欠薪和欠薪逃匿行为、维护农民工权益和综合治理违法行为的行政司法联动机制;负责建立综合治理违法行为联动工作机制,加大治安管理力度。
  (二十)市统计局
  负责落实农民工管理服务信息统计联审制度和定期调查制度;负责整合建立跨部门的农民工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和农民工个人信息资料库平台的建设,推进农民工信息共享和各部门业务信息联网运作建设。
  (二十一)市法制局
  负责牵头研究完善涉及农民工劳动就业、培训用工管理、权益维护、社会保障、治安、计生、户籍和子女教育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取消针对农民工的歧视性限制和不合理规定,推动农民工工作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二十二)市总工会
  负责指导企业建立和加强工会组织,指导各级工会广泛吸纳农民工参加工会;督促用人单位履行以劳动合同、劳动工资、劳动条件和职业安全卫生为重点的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发挥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作用,完善群众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群众监督;参与建立三方协调机制。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