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惠州市委办公室、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惠市委办发〔2006〕30号)
各县(区)党委、人民政府,市直和驻惠各有关单位:
《惠州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惠州市委办公室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12月7日
惠州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根据《
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作的意见》(粤府〔2006〕97号)精神,为加强对我市农民工工作的领导,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将“惠州市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更名为“惠州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并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召 集 人:黄仕芳(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副召集人:叶泽雄(市政府秘书长)
梁 敏(市政府副秘书长)
唐德元(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 吴献民(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基层办主任)
练伟光(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政府督查办主任)
朱伟思(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怀龙(市委农办副主任)
黄培仁(市信访局常务副局长)
张桂云(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汪仕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廖庆华(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温旭彪(市财政局副局长)
黄海万(市农业局副局长)
朱锦源(市人事局副局长)
曾小辉(市教育局副局长)
杨意青(市物价局副局长)
叶秀云(市经贸局党组副书记)
石小勇(市外经贸局副局长)
邱燕东(市规划建设局党组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