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负责防洪工程抢险技术指导。
省水文局惠州分局:负责江河水情的监测,每小时报告一次东江(惠阳站)、西枝江(平山站)水位和流量(博罗站),对最新的水情和可能达到最高洪峰水位,作出综合分析,并将分析结果报市三防指挥部。
市气象局:负责对未来天气的降雨趋势、降雨程度作出预报,并将预报结果报市三防指挥部。
市交通局:负责组织和协调航运、汽车运输总公司防洪抢险车辆调配和交通管理。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保障防洪抢险车辆优先通行。组织协调市公安消防支队、边防支队参加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卫生部门和医疗队伍抢救伤病人员及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传播和蔓延。
惠州供电局:负责保障防洪抢险用电。
市信息产业局:负责协调有关通信部门(公司)做好应急机动通信准备,保障防洪抢险的无线通信畅通。
市电信局:负责保障防洪抢险的有线通信畅通。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协助组织发生山洪引起的滑坡或泥石流等地带的人员迅速转移。
市教育局:负责洪区及危险地带师生的安全转移。
5.惠城区三防指挥部:组织辖区内的单位在责任地段上巡逻和进行抢险救灾,同时负责桥东片防洪抢险和人员转移。
(二)信息报道、处理和发布。
1.汛情、水情、险情、灾情等防汛信息实行归口处理,分级上报。
2.防汛信息的报送,应快速、准确,重要信息立即上报,若一时难以准确把握,先报告基本情况后抓紧补报详情。
3.市三防办将特别重大的汛情、险情、灾情即时向省防总、市委、市政府报告。
4.防汛信息由市三防指挥部通知有关新闻单位适时向社会公布。
(三)应急解除。
当洪涝灾害得到有效控制,由市三防指挥部通知各有关部门、单位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宣布城市紧急防洪行动结束,解除应急状态。
五、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联络保障。
1.通信保障。
市信息产业局负责组织协调广东省电信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广东省移动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广东省联通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做好相应无线通信保障应急准备,市电信局做好有线通信的保障。视洪水级别程度,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在抗洪抢险现场为防洪抢险通信临时指挥提供保障。
2.联络保障。
按市三防指挥部提供的城市防洪抢险单位、负责人及各相关单位人员联络电话进行联络。
(二)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1.应急队伍保障。
(1)市三防指挥部制订的城市防洪预案规定各成员单位的防洪责任地段及上堤抢险人数(详见附件)。
(2)市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是城市防洪抢险机动抢险队,发生洪涝灾害时,按市三防指挥部命令执行机动抢险任务。
(3)驻惠部队、武警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及民兵预备役部队是抗洪抢险的重要力量,随时投入抗洪抢险。
2.交通运输保障。
市交通局负责协调公路、航运、汽运等部门,按照防洪抢险预案要求,提供交通运输保障。交警、交通运输部门对防洪抢险人员、防洪抢险救灾物资运输给予优先通行。
3.医疗防疫保障。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医疗卫生防疫部门做好疾病防治、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4.治安保障。
市公安局负责制订抗洪抢险应急状态下维护治安秩序方案,保障城市抗洪抢险的治安安全。
5.物资保障。
(1)惠州大堤(南、北堤)按照堤防防汛器材贮备规定储足防汛物料。
(2)市级防汛物资存放在惠州大堤白沙仔三防仓库及下埔横江沥三防仓库。
6.供电保障。
惠州供电局负责保障抗洪抢险用电。
7.经费保障。
除申请国家、省特大防汛费外,市财政安排一定资金用于补助抗洪抢险及水毁工程等设施的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