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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惠州市区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的通知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惠州市区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的通知
(惠府办〔2006〕100号)


惠城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惠州市区城市防洪应急预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十九日

  惠州市区城市防洪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防范和处置暴雨洪水灾害,保证城市防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特制订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参照国家防总《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编制大纲》编制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惠州市区惠城区中心区(以下简称市区)内因暴雨和江河洪水造成洪涝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四)工作原则。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原则;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原则;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原则;坚持服从大局,各司其职原则;坚持依法防洪,公众参与,军民结合,快速反应,部门联动,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原则。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市政府设立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简称市三防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全市的防汛防旱防风工作,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简称三防办)为常设办事机构。
  (一)市三防指挥部组织机构。
  市三防指挥部由市长任总指挥,常务副市长、分管三防工作的副市长、75200部队司令部一名领导、惠州军分区一名主要领导、市政府协调三防工作的副秘书长、市水利局局长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市府办,市发改局、经贸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局、交通局、信息产业局、水利局、农业局、卫生局、海洋渔业局、三防办、公用事业局、公路局、气象局、电信局,惠州供电局、海事局,省水文局惠州分局等单位组成。
  (二)市三防指挥部职责。
  市三防指挥部是城市防洪抢险组织指挥机构,负责城市防洪抢险工作。主要职责是制订城市防洪应急预案,及时掌握水、雨情信息,督促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落实城市防洪抢险的各种预案和措施。
  (三)市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城市防洪抢险救灾期间重大事项、涉外信息发布及涉外新闻采访等协调工作。
  75200部队:负责抢险救灾中的急难险重任务,根据市三防指挥部的请求出动兵力、装备投入抢险救灾。
  惠州军分区:负责组织协调驻惠部队、武警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和民兵预备役人员做好防洪抢险救灾工作,同时协助维护社会秩序和交通管制,协助转移危险区域的群众。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市广播电视台及各媒体做好防洪抢险救灾宣传报道工作。
  市水利局:负责惠州大堤(南、北堤)的安全监测和防洪排涝工作,抢修水毁堤围设施和堤围除险加固。
  市经贸局:负责协调电力、商业、物资等部门的防洪抢险救灾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防洪抢险救灾市级财政预算安排,及时下拨资金并监督检查,保证救灾资金及时到位。
  市规划建设局:负责协调园林、环卫等部门的防洪抢险工作。
  市交通局:负责协调组织有关部门保障防洪抢险车辆和交通运输车辆的畅通,全力抢修水毁道路、桥梁。
  市民政局:负责安置受灾人员,安排受灾困难人员基本生活救助,申请和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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