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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2007年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2007年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大政办发[2007]66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连市2007年纠风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二○○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大连市2007年纠风工作要点

  2007年全市纠风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省、市纪委二次全会及全国、全省纠风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干部作风和“行政效能年”建设,充分发挥纠风部门的职能作用,坚持纠建并举、注重预防,强化监督检查,既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又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一、继续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
  一是认真落实省、市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政策。确保免收学杂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政策落实到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每一位学生;继续做好对贫困家庭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住宿费外,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切实保障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免除借读费,与本地学生同等收费待遇。二是严格规范各类学校办学和收费行为。全面停止审批新的改制学校,严禁依托公办学校新建、扩建或改建以民办名义高额收费的分校、实验学校等;全面清理规范已改制中小学校,坚决纠正各种“校中校”、“校中班”,不符合民办学校办学条件的限期回归公办;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以重点校、实验班、重点班等名义招生并向学生高收费。积极推进教育均衡发展,逐步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现象。三是加强教育收费监管和教育经费收支情况的检查监督。进一步清理教育收费政策规定,坚决纠正与国家、省有关规定不符或越权审批的文件。继续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四是下大力治理教辅材料过多过滥、向学生强行推销保险、有偿补课,以及其他加重学生经济负担等问题。五是加强监督检查,严肃纪律。对截留、挪用、挤占、平调教育经费和学校收费,开办“校中校”或搞“一校两制”,违规出台收费文件和面向学校的乱罚款、各种摊派,以及各种乱收费行为,要严肃查处并实行责任追究。对典型案件要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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