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促进民营经济和县区经济发展。贯彻落实《中共铜陵市委办公室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全民创业实施意见》(办〔2006〕51号),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构建创业平台,大力培育富有活力的创业主体。坚持平等准入、公平待遇原则,进一步拓展民营经济发展空间。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认真落实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扩大民营企业的贷款规模。继续实施中小企业促进工程和民营企业扶优扶强工程,加快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和“产值过亿元、税收上千万”的民营骨干企业。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培养一支优秀的民营企业家和高素质员工队伍。以发展民营经济为主要形式、工业园区为平台、招商引资为抓手、产业集群为方向,大力发展县区工业,因地制宜,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通过简政放权,积极实施县乡财政振兴工程,促进县区经济跨越式发展。
四、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强节能和环境保护工作
(十二)扎实推进循环经济发展。认真实施《铜陵市循环经济试点实施方案》,以循环型工业为突破口,重点实施“321工程”,在农业领域重点实施“123工程”,推进服务业参与循环经济建设。积极与国家相关部门衔接,落实好实施方案中的重大项目。加快循环经济工业试验园基础设施建设,尽早建成投产有色组团、亚星焦化、方园化纤等重点项目。尽快完成横港循环经济工业试验区规划编制,确定建设主体,全面启动建设。按照循环经济农业试验区规划,加快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建成粮食仓储加工和物流产业项目,推进园区新农村项目建设。在2年内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和示范项目达到20个,循环经济科技攻关方面完成工业副产石膏、硫酸渣、冶炼烟灰综合利用等3-4个重点科技攻关项目。
(十三)加强节能降耗管理。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重点推进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区域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等重点节能项目的建设。加快电力拖动系统改造,推广使用高效节能型机电设备,广泛采取变频调速、功率补偿等节能新技术。积极推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规范,推行绿色照明工程,做好交通运输和农业机械节能。开发与利用可再生能源,加强节能降耗技术研发,积极引进和消化吸收国外先进节能技术与管理模式。加强有色、海螺、铜化等重点耗能单位的节能降耗考核,编制企业能源节约利用规划,实行能源消耗成本管理,建立健全能源消耗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建立和实施新建项目能耗审核制度,对县区和重点企业实行能耗目标考核责任制,将节能降耗责任和成效纳入各级政府、各部门目标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体系中。切实降低能耗物耗,提高资源、能源综合利用效率。
(十四)加强生态和环境保护工作。充分利用国家大力支持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政策,争取国家对矿山生态恢复和污染治理项目的支持。树立科学的生态理念,按照生态城市建设规划,建立城市生态保护区、控制发展区和产业集中区。强化工业污染防治,通过加快传统行业技术改造,完善强制淘汰制度,推行清洁生产,巩固达标排放成果,推行SO2、工业粉尘等重点污染物排放实时在线检测,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加快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尽快建成西湖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利用水泥烧成系统处理城市生活垃圾项目和危险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加快钟顺污水处理厂一期和大通污水处理厂工程前期工作。抓好矿山生态恢复与综合整治、环狼尾湖和西湖环境综合整治等生态项目前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