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按照“依靠市场,因势利导,控制增能,优化结构,区别对待,扶优汰劣”的总体要求,利用当前市场约束和资源约束增强的“倒逼”压力,积极推进“关小上大”,采取补助、补偿等多种方式,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尽快关闭和淘汰小水泥、小高炉、小焦炉和小燃煤发电机组等落后生产能力,严格限制小矿山、小选厂,腾出环境空间建设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百万千瓦级发电机组等大项目,促进产业的集中化、大型化、基地化。依据宏观调控政策,抓紧编制我市铜冶炼、水泥、钢铁、焦化、纺织和电力等行业发展专项规划,引导上述行业走资源、环境、效益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道路。按照国家制定的环境、安全、能耗、资源综合利用和质量、技术、规模等行业准入标准,从严审核产能过剩行业的新上项目,引导企业提高装备技术水平,跨越市场准入门槛。
(八)大力发展装备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8号),建立健全我市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政策支撑体系和服务协调机制,抓住引进战略投资、提高系统集成和延伸产业链3个关键环节,加速形成和壮大环保设备、矿山冶金设备、电子专用设备及模具、轨道交通设备、汽车发动机及零配件、新型电机和系列阀门7大特色产品群,促进我市装备制造业向规模化、集群化、高端化发展。依托国家(铜陵)电子材料产业园、国家“火炬计划”铜陵电子材料产业基地、中科大---铜陵科技创业园等载体,以电子信息、新型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机电一体化为主攻方向,加强研发,提高成果孵化和转化能力,促进高新技术的产业化;以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研发和应用为重点,在铜、化工、建材和纺织等领域,加快传统产业的高新技术化,努力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占全市工业的比重,提升我市产业的技术层次。
(九)全面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贯彻落实《中共铜陵市委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决定》(铜发〔2006〕9号),大力推进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科技开发中心的建设,争取2年内建成1-2个国家级中心,10个左右省级中心,从根本上增强企业的自主研发能力,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相结合的机制,扩大与清华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等国内知名院校和研究所的合作,加强对行业共性、关键性、前瞻性技术的跟踪、联合开发和消化吸收。通过不断努力,逐步形成和增强我市产业发展和产品开发的核心竞争力,促进“铜陵制造”向“铜陵创造”的转化。
(十)加快服务业发展。贯彻落实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在电价、水价、税收等方面逐步消除歧视性规定,加大对服务业的政策扶持。突出现代物流业、旅游业、商贸流通业和社区服务业等重点领域,更新业态,扩张规模,做大做强。加快横港物流园、铜陵大市场、江南文化园和无公害菜蓝子产品交易中心等项目建设,推进车站新区商贸园、大通旅游开发、大型超市和五星级宾馆等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进一步加快服务业企业的改制步伐,加强与跨国公司和国内优势企业的合资、合作。建立健全服务业发展绩效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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