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确定郫县二中等22所学校为“四川省中小学实验教学示范学校”的通知
(川教函[2005]37号)
各市、州教育局: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实验教学示范学校评估办法的通知》(川教办[2002]l7号),由四川省教育厅组织的专家评估验收组,对符合省级实验示范学校条件的学校进行了实地评估,通过认真检查,严格评价,现对郫县二中等22所“四川省中小学实验教学示范学校"予以认定公布,希望这些学校再接再厉,进一步强化教育技术装备工作,通过科学的管理,充分发挥实验教学效益,为全面推进学校素质教育做出新贡献。
附件:四川省中小学实验教学示范学校
四川省教育厅
二00五年二月二日
附件:
四川省中小学实验教学示范学校
成都市:郫县一中
郫县二中
成都十八中
成都华西中学
成都华阳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