⒉规范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新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试用期内参加不少于10天的公共科目培训。公共科目培训由政府人事部门组织实施,专业课程培训由录用机关根据本机关工作职能及需要组织实施。初任培训突出适应性,通过培训,使新录用公务员了解机关工作特点和组织纪律,明确自己的工作内容和职责范围,初步掌握本工作岗位所需的基本知识、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率要达到100%,原则上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培训合格者才能转正定级。
⒊加强晋升领导职务公务员任职培训。任职培训根据所任领导职务分级分层次进行,按照晋升职位的要求实施以提高能力为核心的培训,重点提高任职者的政治思想水平、业务能力、依法行政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决策能力等。原则上做到先培训后任职,有特殊情况的,必须在任职一年内接受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30天。
⒋深化专门业务培训。按照公务员队伍专业化的要求,深化从事专项工作公务员的业务培训。培训内容、时间和方式由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履行的职能和专项工作需要确定。通过培训,使公务员掌握从事专项工作所需的知识、技能和工作方法,成为本行业领域业务工作方面的行家里手,有效履行岗位职责。
⒌改进和完善公务员在职培训。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帮助行政机关公务员及时更新知识结构,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公务员在职培训时间一般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
一是围绕能力建设,开展九大通用能力培训。每年安排1-2个专题,争取5年内将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轮训一遍。培训主要采取骨干培训、集中培训、专题辅导、举办讲座、自学等形式进行,以自学为主。通过培训,全面提高公务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和素质。
二是围绕把海南建设成为“绿色之岛、开放之岛、繁荣之岛、文明之岛、和谐之岛”的主题,开展科学发展观、特区精神、经济和生态环保等方面的知识培训。通过培训,使公务员学习科学知识、树立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提倡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增强公务员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和生态环保意识,重塑特区意识,重振特区精神,以特别之为,立特区之位,实现海南又好又快发展。
三是围绕提高机关工作效能,继续开展相关知识技能培训。根据行政机关职能、工作方式的转变和公务员履行岗位职责需要,深入开展与公务员本职岗位工作相关的办文办会办事方法与技巧、电子政务、网络安全知识等方面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公务员的工作效率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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